Bitcoin's First Historic Case: Analysis and Predictions on Kleiman v. Wright
Author: ZeMing M. Gao 高泽明, Business Architect, U.S. IP Attorney; Expert in "Company as a Product" (CaaP), Intellectual Property, Blockchain, Tokenization, and Smart Contracts (Build/Strategy/Economics); SEC/FINRA Private Securities Registered Representative; Chief Consultant at Caapable 开博咨询, advising multiple companies; gao@caapable.com
The following is a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article "In expectation of the historic Bitcoin trial: Kleiman v. Wright" written by the same author, translated by Daniel Y. Zhou, a graduate of UCI computer science.
以下是如上作者的英文原作 "In expectation of the historic Bitcoin trial: Kleiman v. Wright" 的中文版 (翻译,周翼南,UCI 计算机系研究生):
引言
经过多次拖延,Kleiman 诉 Wright 案定于2021年11月1日开庭。
许多人都在关注此案的进展和结果,因为它不仅将决定大量比特币的所有权(按目前的BTC价格计算超过600亿美元),而且它还可能首次为谁(们)是比特币的发明者 — — 中本聪 — — 这一问题提供一些明确的答案。
首先澄清一点,法院不会对中本聪的身份做出裁决,因为这不是诉状的一部分。然而,本案的根基是建立在中本聪的身份之上的,因为整个案件的前提是Craig Wright拥有至少110万个比特币,这些比特币已知是,也只能是中本聪的。这一事实在各方之间是无可争议的。原告(David Kleiman的继承人)声称,Wright和Kleiman一起是这些比特币的真正所有者。原告并没有质疑Wright对其部分的所有权。唯一的争议是,David Kleiman也同时拥有的比特币有多少。原告要求获得其中的最多50%,而不是100%,因为即使是本案的原告也没有对Craig Wright 在发明比特币与推进比特币发展这两件事上所起到的作用提出异议。
此外,证明Craig Wright和David Kleiman之间的任何伙伴关系或缺乏伙伴关系的事件不可能没有故事的上下文。为了证明两人各自之间的关系和他们的角色,双方提出的证据必然会显示谁在发明比特币上做了什么,发挥了什么作用。
因此,对中本聪身份感兴趣的人,也应该关注审判期间双方提交的证据,特别是白皮书前发生的事件和Craig Wright和包括David Kleiman在内的其他人之间的沟通。
有些人认为,"无争议的事实" 和 "已证实的事实" 之间是有区别的。是的,在证据规则中存在这样的区别。但关键是相关性。如果它是不相关的,即使它是无争议的,也不会被认为是被证明的。但如果它是相关的,那么无争议的证据将被视为已被证明(或承认),除非被反驳。而如果它不仅是相关的,而且是基础性的(形成某种法律结论的基础),那么无争议的证据必须被视为已证明的事实。
在本案中,虽然法院不会正式将 "Craig Wright 就是中本聪 " 抽象地确定为 "已证实的事实",但会确定具体的事件,如 Wright 在发明比特币具体所做的事情。更具体地说,庭审会展示出白皮书前的产品,如草案、讨论和预发布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