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全专利申请权利?
以下是保护专利权应采取的几个基本步骤:
- 寻求有能力的法律顾问的协助;
- 制定有效的专利策略,以及
- 提升公司的知识产权意识和情报能力。
此外,企业和个人发明人应始终注意以下几点,并养成践行最佳建议的习惯,以保护专利权并避免陷阱:
(i) 在向他人透露发明内容之前,请三思而后行。 这很可能是丧失专利权的首要原因。在许多国家,一旦你将发明公开,便会丧失申请专利的任何权利,除非已基于该发明提交了专利申请。在美国,情况略有不同,但仍然十分严格。美国在公开披露发明后设有一年的宽限期。具体而言,一旦发明被披露,你必须在一年内提交专利申请,否则将丧失专利保护的权利。为了保留涵盖外国及美国在内的更广泛专利权,最好不要将一年宽限期作为首选。相反,应始终在公开披露发明之前提交专利申请。若已进行了公开披露,则必须在一年期限内提交美国专利申请。
何种情形构成对发明的公开披露,是一个相当复杂的法律问题,但建议始终保持谨慎,不向他人透露任何有关发明的信息。构成公开披露并不要求你在公开场合向所有人大声宣布你的发明。在某些情况下,仅向一个人披露也可能构成公开披露。你向他人透露的内容越多,危险就越大。作为一般原则,如果你所披露的内容足以让一名具有普通技术水平的人(即该发明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轻易理解你的发明,则你已对该发明作出了披露。即使你尚未披露整个发明,就已披露部分而言,你也可能已丧失了对该部分发明的权利。
在明示或默示保密前提下与他人讨论发明内容,不构成公开披露,也不会使发明面临风险。例如,发明人可以与同事讨论某项发明,而无需担心已构成公开披露,只要该讨论被理解为与工作相关且属于保密性质即可。若有外部人员在场(即使是你的亲属),则绝对有必要要么不讨论该发明,要么如果必须讨论,则明确说明(如可能,以书面形式)该讨论处于保密状态。
(ii) 在公开演示或使用你的发明之前,请三思而后行。 与公开披露类似,对发明的任何公开使用也可能触发一年期限。尽管试验性使用在美国专利法中不被视为公开使用,但仍应始终保持谨慎。
(iii) 在尝试出售你的发明之前,请三思而后行。 与公开披露和公开使用类似,对发明的商业销售或商业销售要约也可能触发一年宽限期。何种情形构成商业销售或商业销售要约,同样是一个相当复杂的法律问题(其复杂程度甚至需要美国最高法院最近的一个案例来裁决)。本文不试图详细阐释这一问题。然而,有一点至关重要:如果你已就体现某项发明的产品作出明确的销售要约,即使你未向买方说明该发明的性质,"在售禁止"规则也会被触发。许多对专利法有初步了解的人往往认为,如果销售行为不构成对发明的公开披露,就是安全的。这是错误的。"在售禁止"并非公开披露禁止的一种形式,而是一项独立的法律禁止规则,旨在防止发明人不合理地在专利期限之外利用其发明。
尽管属于灰色地带,但在某些情况下,即使是对发明的许可要约,或与潜在投资者就吸引投资进行的讨论,也可能触发"在售禁止"规则。在不触发"在售禁止"规则的前提下,与另一方进行许可或投资相关的讨论或谈判是可能的,但在踏入这片不确定领域之前,必须极为谨慎。如果不得不这样做,务必事先咨询精通专利法的律师。
(iv) 保留清晰的发明书面记录。 书面记录是证明发明日期的最佳证据。如果你认为该想法足够重要,可在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该记录。(见证人应处于默示或明示的保密协议约束之下。)在当今快节奏的发明创造中,确定谁首先完成发明,往往只是数月甚至数日之差。在美国,尽管最先提交专利申请的人具有\_表面证据\_上的发明日期优势,但最终问题在于谁最先完成了发明。一旦发生争议,拥有更充分的较早发明日期证明的一方将胜出。
(v) 尽早提交专利申请。 如果不确定是否值得花费精力或金钱提交正式专利申请,可提交一份临时美国专利申请,其费用极低。临时专利申请本身虽不赋予任何专利权,但可确立优先权日期,并给予申请人一年时间,以决定是否最终继续提交非临时(即正式)专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