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留专利申请权?
以下是保护专利权应采取的几个基本步骤:
- 寻求具备相应能力的法律顾问的协助;
- 制定有效的专利策略,以及
- 提升公司的知识产权意识与情报能力。
此外,企业和个人发明人应时刻注意以下几点,并养成遵循最佳建议的习惯,以维护专利权并规避潜在风险:
(一)在向他人披露发明之前,务必三思而后行。 这很可能是丧失专利权的首要原因。在许多国家,一旦您将发明公开,便会失去申请专利的任何权利,除非已就该发明提交了专利申请。在美国,情况略有不同,但规定仍然十分严格。美国设有一年宽限期,自发明公开披露之日起计算。具体而言,一旦发明被披露,您必须在一年内提交专利申请,否则将丧失获得专利保护的权利。为了维护涵盖外国及美国在内的更广泛的专利权,最好不要将一年宽限期作为首选依赖。相反,应始终在公开披露任何发明之前提交专利申请。若已发生公开披露,则必须在一年期限内提交美国专利申请。
究竟何种情形构成对发明的公开披露,是一个相当复杂的法律问题,但建议始终保持谨慎,不向他人透露任何有关发明的信息。构成公开披露并不要求你走到公开场合,向所有人大声宣布该发明。在某些情况下,仅向一个人进行的披露也可能构成公开披露。你告知他人的内容越多,风险就越大。一般而言,如果你所透露的内容足以让该领域(发明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普通技术水平的人轻易理解你的发明,则你已对该发明作出了披露。即使你尚未披露整个发明,就已披露的部分而言,你也可能已经失去了对该部分发明的权利。
在明示或默示保密的前提下与他人讨论发明,不构成公开披露,也不会危及该发明。例如,发明人可以与同事讨论发明,而无需担心构成公开披露,只要该讨论被理解为与工作相关且属于保密性质即可。若有外部人员在场(即使是你的亲属),则绝对有必要不讨论该发明,或者如果必须讨论,则应明确说明(如可能,以书面形式)该讨论处于保密状态。
(二)在公开场合演示或使用发明前,务必三思而后行。 与公开披露类似,对发明的任何公开使用也可能触发一年期限。尽管在美国专利法中,试验性使用不被视为公开使用,但仍应时刻保持谨慎。
(三)在尝试出售您的发明之前,务必三思而后行。 与公开披露和公开使用一样,对发明进行商业销售或提出商业销售要约,也可能触发一年宽限期。何为商业销售或商业销售要约,同样是一个相当复杂的法律问题(其复杂程度甚至需要美国最高法院近期的一项判决才得以厘清)。本文不拟对此问题作详细阐述。然而,有一点至关重要,须牢记于心:如果您已就某一体现发明的产品提出了明确的销售要约,即便您未曾告知买方该发明的性质,在售禁止条款同样会被触发。许多对专利法仅有初步了解的人往往会推断,若销售行为未构成对发明的公开披露,便无需担忧。这种理解是错误的。在售禁止条款并非公开披露禁止条款的一种表现形式,而是一项独立的法律障碍,其目的在于防止发明人在专利期限许可范围之外,无正当理由地利用其发明牟利。
尽管存在灰色地带,但在某些情况下,即便是对发明提出许可要约,或与潜在投资者进行吸引投资的洽谈,也可能触发在售禁止条款。与他方就许可或投资相关事宜进行讨论或谈判,并非不可能在不触发在售禁止条款的前提下进行,但在踏入这片不确定的领域之前,必须保持极度谨慎。若您不得不如此,务必事先咨询一位精通专利法的律师。
(四)保留清晰的发明书面记录。 书面记录是证明发明日期的最佳证据。如果您认为该想法足够重要,请在证人在场的情况下在记录上签名。(证人应处于默示或明示的保密协议之下。)在当今快节奏的发明创造中,判定谁最先完成发明往往只是几个月甚至几天的差距。在美国,虽然最先提交专利申请的人具有表面上(prima facie)的发明日期优势,但最终仍取决于谁最先完成了该发明。每当发生争议时,能够提供更充分的早期发明日期证明的一方将占据主动。
(五)尽早提交专利申请。 如果不确定是否值得花费精力或金钱提交正式专利申请,可以提交美国临时专利申请,其费用极低。临时专利申请虽然本身不赋予任何专利权,但可以确立优先权日期,并给申请人一年时间来决定是否最终提交非临时(即正式)专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