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有什么作用?
专利赋予其所有人(即专利权人)排除他人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进口该发明的权利。
专利未必赋予专利权人制造或使用其自身发明的权利,这一点往往令许多人感到意外。在现实世界中,发明通常并非孤立存在,而是体现于实际产品之中。一件产品往往承载着多项发明。例如,若某一产品或其制造过程必然涉及分属两位不同专利权人的两项发明,则任何一方均无权制造该产品,除非获得另一方的许可,或另行设计一款不使用对方发明的新产品。无论哪种情形,每位专利权人仍享有排除他人制造或使用其本人发明的权利。
就理论而言,排他权主要作为使专利权人受益的工具,而非伤害他人的武器。
专利可为其所有人带来诸多益处:
(1) 专利可防止他人窃取您的发明。这是财产权的基本体现。无论您是否使用、以何种方式使用您的发明,拥有一种能力——在必要时阻止他人未经您同意而使用您的发明、并损害您利益的能力——都是有益的。持有专利权,您仍可自愿将其让与他人,但任何人都无法强迫您这样做。
(2) 专利所赋予的排他权在实践中——尽管在原则上并非如上所述——往往转化为独占制造或使用的权利。例如,若某项新发明产生了一种全新的产品,则该新发明专利的所有人在实践中实际上拥有独占制造和销售该新产品的权利。更为常见的情形是,若某项新发明是对现有产品的改进,且该新发明专利的所有人已享有制造现有产品的权利(这种情况十分普遍),则他现在将拥有独占制造带有该改进的新产品的权利。
(3) 在交叉许可十分普遍的复杂技术领域,专利权是"购买"其他公司技术的通行货币。
(4) 当竞争对手以专利侵权为由提起诉讼时,拥有自身专利是一种有效的"防御性谈判"筹码。
(5) 专利对竞争对手也具有有效的威慑作用。即便在某项专利未赋予其所有人制造或使用权利的情况下,排他权仍使竞争对手处于不利地位,而这往往反过来转化为专利所有人的竞争优势。
(6) 专利是衡量公司研发投资回报的有形指标。这是专利的衍生价值或次要价值,但同样不可忽视。尤其对于初创公司或个人发明人而言,在尚无盈利产品可供展示的阶段,专利组合往往是证明公司实力与价值的最有效方式。
(7) 专利保护了内部开发的创意,防止其随某些员工的离职而流失。研究人员或工程师往往会产生一些与本职工作关联不紧密的新想法。在这种情况下,除非公司鼓励申请专利,否则这些新想法往往不会被披露。当此类员工离职时,未披露的想法便会随之带走。在最坏的情况下,若离职员工加入竞争对手,这些想法甚至可能被进一步开发,最终由竞争对手申请专利。尽管在此情形下专利的真正归属可能存在争议,但未披露的想法难以追溯。
(8) 即使专利权人并不生产产品,专利权本身也是极具价值的资产,因为专利权人可以出售专利权或授权他人使用以获取专利使用费。事实上,专利发明已作为独立的商业产品崭露头角,甚至已涌现出一批以开发和销售发明为核心业务的创新型公司。
因此,专利权——尤其是排他权——在竞争激烈的商业世界中可以极为强大且有效,使专利成为最重要的知识产权类型。
在科技行业,尤其是高科技行业,一家公司所拥有的专利价值可能占其全部资产的很大比例。对于某些公司,尤其是初创公司而言,公司资产的绝大部分可能都集中于其所拥有的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