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专利与弱专利有何区别?
一件强有力的专利不仅仅依赖于一项强有力的发明。若专利撰写和审查程序处理不当,一项绝妙的发明也可能导致一件薄弱甚至毫无价值的专利。专利是专利权人与政府之间达成的一种"交易",强有力的专利对专利权人而言是一笔优越的交易,而薄弱的专利则是一笔糟糕的交易。
强有力的专利令竞争者难以绕过或规避所发明的技术,使其不得不寻求许可授权;而薄弱的专利则为他人复制该技术而不构成侵权留下了空间。在最坏的情况下,薄弱的专利实际上除了教会他人如何在不侵权的情况下复制该技术之外,别无任何作用。
必须明确的是,强有力的专利首先以强有力的发明为前提。因此,本文所描述的专利质量仅具有相对意义。任何人都无法从一项薄弱的发明中打造出强有力的专利——此乃应有之义,否则专利法对公众便有失公正。正如中国俗话所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以我们的"土地与围栏"作比,无论围栏建得多么精良,若无一块优质土地可供保护,所谓防护便毫无意义。
优质的土地不仅体现于其面积大小,更体现于其所处位置。同理,强有力的发明既取决于发明的范围,也取决于该发明在产品技术图谱上的战略地位。
然而,强有力的发明并不必然带来强有力的专利。以"土地与围栏"作比,一块优质土地若围栏建造不达标,最终所获得的保护也将十分有限。
专利权人有时可能会遵循这样的逻辑,为自己选择质量较低、成本较低的专利服务辩护:当然,能够保护所有"土地"固然很好,但只保护其中一部分或许也是一个经济实惠的选择;虽然并非面面俱到,但至少守住了一块不错的地盘。然而,这种逻辑是站不住脚的。正是在这一点上,我们的"土地与围栏"类比有所欠缺,需要加以修正。从实际意义上看,专利"围栏"的真正目的并非保护土地本身,而是保护隐藏在土地之中、或位于领地另一侧土地上的某件"宝藏"。这是因为,就专利权的本质而言,它并非赋予专利权人享有土地本身的权利,而是一种排除他人穿越该土地的权利。
以商业术语来说,这件"宝藏"便是具有创造性的产品。正因如此,残缺的围栏或破损的围栏往往与没有围栏无异——尽管它或许能保护土地的某一部分,却为入侵者(即竞争对手)留下了一条通往"宝藏"的通道,而那才是最终真正重要的东西。对于入侵者而言,能够取得何种具体路线并不重要,只要能够借此接近宝藏便已足够。对于土地的主人而言,一旦宝藏可被他人触及,即便他仍然占有部分土地,这种保护也已失去其意义。
因此,强专利与弱专利之间的差异,远不止是一种成比例的量化差异。当一项专利成为侵权诉讼的标的时,好专利与不那么好的专利之间的区别,在于专利权人是全胜而归,还是一无所获。专利诉讼有一个独特的性质:无论涉及多少金额,整个案件的结果通常由专利说明书和权利要求措辞中的某些细微差别来决定。被指控的侵权方要么构成侵权,要么不构成侵权,专利权人相应地要么获得全额赔偿,要么分文未得。陪审团或法官不会以被指控方的产品对专利权利要求构成90%侵权为由,判给专利权人90%的赔偿金,诸如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