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专利质量很重要?
专利质量至关重要,因为专利在本质上是专利权人与政府之间就某项"交易"达成的协议,而专利的质量决定了这笔交易对专利权人的有利程度。
一件起草和申请质量低劣的专利,比什么都没有还要糟糕——它不仅最终无法提供任何保护,更会主动地为他人提供复制和侵犯该发明的路径。
专利并非政府向申请人颁发的单纯"登记证"、"许可证"或"资质证书"。经过协商达成的协议与一纸证书之间的区别,至关重要。如果你向政府申请某项成就的认定证书,那么由谁代为申请、证书如何颁发,或许无关紧要——只要最终能拿到证书即可。这是因为证书不过是对某项成就的认定与背书,一经颁发便具有其完整效力。但专利并非发明证书。专利是申请人与政府之间经过协商达成的协议。因此,专利申请人的目标在于争取尽可能有利的条款,而非仅仅手持一纸冠以"专利"之名的文件。
没有人愿意签下一份基本上将一切拱手相让、自己所得寥寥的协议。然而,许多公司和专利权人恰恰如此——他们提交起草粗劣的专利申请,一心只求快速获得专利,而不注重质量的构建(起草与申请过程)。其结果,要么是专利未能恰当描述发明,导致实际发明遭到曲解;要么是发明虽有充分描述,却因权利要求撰写不当,使申请人的宝贵知识产权拱手相让。
这一问题还因另一重因素而愈加棘手——专利权人往往无从判断、或无暇判断自己究竟做了一笔怎样的交易。(在很大程度上,撰写专利的人远比专利权人本身更清楚这个问题的答案。)
上述情况导致专利权人往往因一知半解而严重误解并大大低估专利质量的重要性。如前所述,原因之一在于专利常常制造出一种强烈的错觉,使专利权人不自觉地、错误地将专利等同于发明本身。
因此,正确认识专利质量需要专利权人具备相应的知识积累与深刻见解。检验专利质量的终极标准是诉讼——即因侵权争议而引发、并经由对抗性程序加以解决的诉讼,通常须经法庭审判方能了结。凡对专利诉讼有所经历或了解的人都知道,专利质量至关重要。这不仅体现在底层发明本身的质量上,还体现在:对于同一项发明而言,专利质量决定了保护范围的宽窄。遗憾的是,许多专利权人往往以惨痛的代价习得这一教训——通过诉讼,而且常常是为时已晚。
理解了发明与专利之间的区别,便更容易体会专利质量的重要性。在我们"土地与围栏"的类比中,专利质量之所以举足轻重,是因为专利围栏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方能有效且具有实际价值:
- 专利围栏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建筑规范"建造,方为有效;
- 专利围栏必须与土地相契合,才能赋予适当的保护范围。
简而言之,发明是那片"土地",而专利是保护土地的"围栏"——一个人或许发现了一片绝佳的土地,却未能将其保护起来。你也许会说,这并没有什么新意,因为如果不申请专利,发明当然得不到保护。但这里所要阐明的并非这个道理。此处的重点在于:一个人或许做出了伟大的发明,并进而为其获得了专利,却仍因所申请专利质量低劣而未能获得应有的专利保护。
要理解上述观点,不妨考虑一下可能导致专利质量不达标的因素。首先,若一项专利未能满足政府对"专利围栏"所规定的"建设规范",其质量便可能不达标。此类专利在遭受质疑时,可能会被判定为无效。无效专利的危害远不止于毫无价值——它不仅仅是金钱的浪费,甚至比白白浪费一项发明还要糟糕。拥有一项最终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无异于花费巨资帮助竞争对手来对付自己。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无效专利虽然作为无效的法律文书而存在,无法为其所有人带来任何利益,但它始终是一份有效的公开出版物,对其所有人造成不利影响。无效专利唯一的作用,就是将你的发明实施方法公之于众,使竞争对手得以利用这些信息来对付你——而倘若当初未曾申请该专利,这种情况根本不会发生。
其次,若"围栏"与"土地"不相匹配,从而未能提供适当保护,专利质量同样可能不达标。专利"围栏"必须与发明"土地"相匹配,这是专利法中一项最基本的要求。若围栏过大,政府将不予许可,因为发明人所主张的权利超出了其发现的范围及其应得的权益。即便此类围栏最初获得批准,也随时面临被质疑的风险,任何人只要能令人信服地证明围栏与土地不符,便可随时将其推翻。若围栏过小,则无法提供足够的保护。围栏过小对政府而言并无问题,但专利所有人才是真正的受损方。这一问题将在下一节中进一步探讨。
此外,根据专利法中关于"专利围栏"的规定,围栏一旦建成,在有限的时间内只能以有限的方式对其进行修改。例如,如果围栏最初划定的范围过大,日后受到质疑,除少数例外情形外,专利权人可能无法对其进行重建以契合发明本身。在这种情况下,若围栏被推倒,专利权人不能简单地说"好吧,我退一步,接受比原来要求更少的保护范围。"在没有重新谈判机会的情况下,专利权人将失去对其发明的全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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